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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在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后,惠州部分区域也出现了食盐抢购风潮。广东省盐业集团惠州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证实,从24日到25日上午10点止,惠州共销售450吨小包装食盐。
对此惠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惠州目前食用盐充足,提醒市民按需理性购买,不信谣、不传谣。同时要求商家,不得组织或相互串通实施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更不能捏造、散播谣言或涨价信息。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25日在官网发布了《关于食用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指出受国际事件影响,惠州个别地区出现市民抢购食用盐现象,提醒市民惠州食用盐充足。
广东省盐业集团惠州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惠州盐业食盐储备量共5650吨,其中省级2300吨,市级2000吨,企业1000吨,小包装食盐4500吨,可以满足3个月的市场供应需求。
与此同时,惠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向不明真相的群众主动辟谣,不得借机实施囤货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以及恶意控销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组织或相互串通实施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更不能捏造、散播谣言或涨价信息。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严禁出现在标价之外加收费用的现象。
告诫书指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惠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加强价格自律,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保障食用盐价格市场秩序平稳。
接下来,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食盐各批发部、商超、农贸市场食盐销售价格检查巡查,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市场监管局还提醒市民,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电话举报投诉。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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