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聚焦 > > 列表
白色香皂含有荧光剂,紫光灯一照就变色?测评博主做的竟是“伪科普”
2023-07-02 04:49:52   来源:环球网

本文转自【上海网络辟谣】;

最近,白色香皂在部分短视频平台和社交分享平台上火了起来——不是因为功效,而是被部分测评博主“揭露”称“有毒”:这类测评博主手持荧光剂检测笔或紫光灯,对着不同品牌的香皂照一照,发现部分白色香皂含有荧光剂。部分博主言之凿凿:荧光增白剂会危害人体健康,这类香皂不能用。

同时,在被检测的香皂中,除了本土品牌产品外,还有外资品牌产品。于是,又有博主开始质疑外资品牌,认为其在中国市场销售含有荧光剂的香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可上海辟谣平台调查发现,这类测评博主涉嫌误导公众——香皂中含有荧光剂并不违法,不会威胁健康。更重要的是,“荧光剂香皂”暴露出短视频和社交分享平台存在“伪科普”现象,部分测评博主利用信息不对称,故意贩卖焦虑、挑拨情绪,骗取网友眼球、换取流量变现

国内外都未禁止,仅做调色使用

“根据《GB/T 26396-2011 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并不禁止香皂等洗护用品使用荧光增白剂,因为它的作用仅仅是为了调节产品本身颜色,不会威胁人体健康。”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专家组和政策法规组成员张育新说。

他介绍,使用在洗涤用品中的荧光剂主要是联苯乙烯二苯基二磺酸二钠(简称CBS或FWA-5),其应用已有好几十年,各国学者、机构对它的安全性进行过充分研究,不仅我国不禁止在洗涤用品中添加荧光增白剂,在欧美国家的标准中,同样允许使用该成分。

具体来看,CBS或FWA-5不会被皮肤吸收,很容易被完全洗掉,对人体皮肤、眼睛等没有刺激性、腐蚀性、致敏性等危害。在毒性方面,根据国家标准《GB 151933-2003急性毒性试验》规范性附录D.1“急性毒性剂量分级表”判定,荧光增白剂为无毒。

以上结论都证明,消费者无须“谈荧光剂色变”。

张育新还解释,部分洗涤用品含有荧光增白剂,是由生产技术决定的,“含有荧光增白剂的往往是白色香皂、白色洗涤剂,这是生产企业为了调整产品颜色而添加的。同样的品牌,其他颜色香皂中就无须使用荧光增白剂。”

片面解读误导公众

事实上,在关于“荧光剂香皂”的话题热度升温后,张育新和不少专业人士都关注到相关“测评”,觉得很可笑,甚至不愿意再花时间辩驳:“这个话题几年前就被炒作过,也被各方澄清过,现在有些博主又开始‘炒冷饭’,用片面的解读误导公众。”

部分测评博主得出“不能添加荧光剂”“荧光剂有害健康”的结论,依据是有部分国家和地区禁止在面巾纸、卫生巾、纸尿裤等产品中使用可迁移性荧光剂。但专家提醒,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也没有禁止这类产品使用荧光剂。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禁用规定不是因为荧光剂有害健康,而是出于对原材料的质量管控。因为添加荧光增白剂后,产品能看起来更白,不排除部分不法分子使用劣质材料生产一次性卫生用品后,再使用荧光剂调色。虽然荧光剂不会威胁健康,但劣质材料有风险。

“不过,一次性卫生用品与洗涤剂是完全不同品类的商品,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把劣质材料对人体健康的风险转嫁到正常使用的荧光增白剂上。”业内人士提醒。

“伪科普”竟有流量密码

上海辟谣平台在调查中还发现,部分测评博主之所以关注“荧光剂香皂”,并不是出于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关注,而是看重该话题的眼球效应。部分博主明知自己的测评存在瑕疵,却利用信息不对称,骗取眼球和流量,继而利用平台的变现规则,获得经济利益。

化工产业研究员周晨说,测评博主的实验方式很不科学:“他们觉得紫光灯照一照,香皂变色了,就能说明问题,却不管这种检测得到的结论完全站不住脚。”她解释,如果要验证某个产品中含有荧光剂且荧光剂是否会威胁健康,需要设计严谨的实验方案,使用专门的实验器材,对产品中的荧光剂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从毒理学、暴露学等角度去测试日常使用中的荧光剂。

“通俗地说,就是要得到‘有没有荧光剂’‘有哪种荧光剂’‘有多少荧光剂’‘多少荧光剂会残留’‘残留量是否会威胁健康’等实验结果。”周晨认为,网上的不少“测评’都不科学,“测评博主特别喜欢用‘照一照’等方式做实验,恐怕是觉得这种方法简单、结果明显、观赏性强,却完全违背了研究的科学原则。”

贩卖焦虑也是“伪科普”博主的流量密码。部分博主利用公众对食品安全、健康风险的关注,或是断章取义、或是移花接木,给出“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用”的结论,看似善意提醒,其实是为了骗取点击、点赞和转发,用流量为自己谋利。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测评博主被留言提醒结果存在误导时,仍旧强词夺理,还利用“外国品牌欺负中国消费者”“中外两套标准”等言语,挑拨网友情绪,回避质疑。从网友评论看,有部分不明真相的网友因此被误导。可见,除了要鼓励专业人士、专业机构主动参与辟谣、与“伪科普”作斗争外,网友也要提高辨别力,不盲从、不轻信。

此外,相关平台应该进一步规范测评内容。目前,已有平台对使用测评、探店等方式“种草”“推广”的行为立规矩,要求博主主动标注这类内容为广告软文。但从调查现状看,平台还要管一管各种“科普帖”“科普视频”,不要让“伪科普”贩卖焦虑、制造矛盾、误导公众。

标签:

上一篇: 结合犯的例子_结合犯_视点
下一篇: 最后一页